第一千零七十六章 再议(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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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刘可当初训练新兵的时候,添加的恶趣味。
  各种深夜突击紧急集合,应对奇袭等突发状况。
  所以虎卫军的反应才如此迅速。
  不得不说,赵云麾下的虎卫军士卒,无论骑兵还是步兵,皆要比其他主战兵团精锐许多。
  那并非是外在的表现,或者说军备更胜一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气势,一种精神饱满的状态。
  说白了,虎卫军是一支用不断征战与不断取得胜利磨砺出来的精锐之师。
  虎卫军初立的时候,刘可交给了典韦统帅,后来发现典韦不适合,改任近卫营。
  赵云接管了虎卫军,开始了征伐的一生。
  多年征战下来,虎卫军已经能够独挡一面了。
  但即便是精锐如孙策亲自操练、亲自统帅的军队,面对着虎卫军,亦丝毫没有办法。
  不可否认,赵云已经将步骑混编军队参悟透了。
  “喝!”
  步骑联动,气势生生不息。
  刘可走了一圈,队伍竟然没有丝毫紊乱。
  哪怕东阳王经过,也没有人扭头注视膜拜,刘可不知道是应该高兴还是遗憾。
  第二站,刘可去了东阳骑营。
  太史慈早就严阵以待。
  一般而言,草原骑兵从小就接触弓马,拥有先天优势。
  扬州骑兵不过是通过短时间后天训练而成军,不可能与之抗衡。
  但是,扬州骑兵以实战证明,他们比草原骑兵更加强大。
  不仅仅是因为马鞍、马蹄铁等物,还有骑兵穿戴的铠甲,手持的弩箭。
  其中弩箭更是重中之重。
  草原的神箭手,与你相隔百步,若说要射你左眼,就绝不伤及你的右眼,简直是神乎其技。
  无可奈何之下,刘可命令骑兵抛弃了弓,大力开发弩。
  如果仅仅拼弓术,扬州骑兵一辈子都赶不上草原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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