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郎舅第三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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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这一日午后,金振轩带着孟砚从铺子里出来,在街口的茶馆里歇脚。茶馆不大,楼上临街的雅座,竹帘半卷着,能看见底下南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流。金振轩歪在靠窗的榻上,脱了鞋,一双赤脚搭在榻沿上,手里捏着一把紫砂壶,有一搭没一搭地喝着茶。孟砚坐在他对面,目光尽量不往那双脚上落,只低头看自己面前的茶盏。
  外头楼梯响了几声,账房先生陈显上来了。陈显四十来岁,穿一件半旧的青绸袍,手里抱着一个蓝布包袱,见了金振轩便躬了躬身,解开包袱,里头是一摞账册。他翻了翻,挑了几页出来:老爷,上个月的流水,绸缎庄那边进了三百七十两,杂货行那边走了一百五十两的货。。。开支比上月大了些——码头那边新雇了四个脚夫,每人月钱八钱,绸缎庄后墙漏雨修了瓦,花了一两二。。。他说话又快又清,像倒豆子似的,一个字都不多。
  金振轩听完,嗯了一声,接过那页账目扫了一眼,没说什么。他把紫砂壶搁下,正要开口,楼梯口忽然又跑上来一个人——一个年轻英俊的后生,穿一件靛蓝色的短衫,腰间系着一条汗巾,跑得额角冒汗。他跑进来先朝金振轩飞快地施了一礼,然后凑到跟前,压着嗓子说了句什么,声音低得孟砚坐在对面都没听清,只隐约听见了马太太三个字。
  金振轩脸上的神色没变,但孟砚注意到他端着茶壶的那只手顿了一下。
  他抬眼看了那后生一眼:怎么又来了?你们哥儿俩一块儿还喂不饱她?
  那后生叫作金贝,被金振轩这一句堵得脸红了一片,搓了搓手,讪笑道:马太太请爷过去,说是有重要的生意要谈。我这边先出来给她买两样爱吃的点心,我哥这会儿正在里边陪着呢。
  金振轩哼了一声,沉默了片刻,把茶盏放下了。他看了孟砚一眼,犹豫了一下,到底没说什么,只朝楼下喊了一声:金诚,套车。
  车子在巷子里七拐八拐,停在一扇窄小的黑漆门前。这一片在东昌府的东南角,离南大街不远不近,说偏不算偏,但巷子深,寻常人不会走到这里来。金振轩下了车,站在门口整了整衣裳——把纱袍的领口扣严了些,又在腰间的绦带上勒了一道——然后回头看了孟砚一眼:你和金诚在这儿等着,别跑远了,我先进去,有事你就吩咐他。说完推门进去了。
  孟砚站在巷子里,靠着车辕,手里没东西,只好摆弄自己的扇子——沉蕙娘送的那柄梅鹿竹扇,打开又合上,合上又打开。耳朵里面隐约传来了几声女人的笑声,虽听不真切,但那份放浪的意味却透得明明白白。
  他心里猜了个七七八八。这些天跟着金振轩在外头跑,该见的场面也见了,房妈妈那边他都去过两回了,如今再碰到这种阵仗,已经不是什么都不懂的毛头小子了。他垂下眼睛,把扇子收起来,百无聊赖地靠在了车辕上,侧头看了一眼站在门口的金诚。
  金诚抱着胳膊,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他十七八岁的年纪,生得一张白净俊美的面孔,眉眼细长,嘴唇薄而红润,笑起来的时候嘴角微微上翘,带着一股子天生的讨喜劲儿。身量不算高,但骨架匀称,穿着一件宝蓝色的短衫,腰束得高高的,显得两条腿又长又直,俊俏伶俐,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机灵劲儿。
  孟砚打量了他几眼,开口道:金诚,你跟着姐夫多久了?
  金诚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回舅爷的话,小的打小儿就在金家。十岁上被老爷挑中做了书童——说是书童,其实老爷也没怎么正经读过书,就是贴身伺候着,端茶递水、跑腿办事,什么都干。。。他顿了顿, 后来大了些,便不做书童了,改做贴身小厮。伺候老爷的日子,算起来也七八年了。
  孟砚想了想,又问:那你平时都忙些什么?
  金诚掰着手指头数:替老爷跑腿传话、帮着管管外头那几个小厮、偶尔大奶奶那边有吩咐也去。遇上铺子里忙的时候,帮着送送账册什么的。还有就是——他朝那扇黑漆门努了努嘴,像今儿这种事,在外头守着,等着老爷完事儿。他说这话的时候神色自然得很,像在说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
  孟砚点了点头,没再问了。两个人靠着墙,各自沉默了一阵,巷子里的蝉叫得正响。
  不多时,金贝从外头回来了,手里提着一只食盒,里头是一壶酒和两样点心,一样是桂花糖蒸的栗粉糕,一样是蜜渍的梅子,用白瓷碟子装了,盖得严严实实的。他朝孟砚和金诚点了点头,便推门进去了。
  过了一会儿,里头传来金贝的声音:太太,您要的桂花糕和梅子来了。然后是女人含含糊糊嗯了一声,接着又是低低的笑。
  屋里头,金振轩已经脱了外袍,只穿着一件薄薄的里衫,坐在炕沿上。马太太歪在炕里头,外面的衣裳也褪了,只穿着一件半透的素纱小衣,里头一抹大红兜肚夺目而出,衬得她丰腴的身段愈发饱满。她身量高大,眉眼深阔,鼻梁挺直,带着一股子胡人血统的英气,平日里出门办事穿着齐整还收敛些,如今懒洋洋地歪在炕上,反倒透出一种不加掩饰的野劲儿。
  炕边坐着金宝,浑身上下只系着一条兜裆布——一条窄窄的白布从腰间缠下去,兜住前头,后面便什么遮挡也没有了,两瓣结实的臀肉光溜溜地露在外头,浑圆紧翘,随着他侧身斟酒的动作微微绷紧又松开,线条分明。他腿上肌肉匀停修长,一身蜜色的皮肉在烛光底下泛着润润的油光,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精悍利落的劲儿,像刚从校场上下来还没来得及穿齐整的军汉。
  这也是马太太的喜好——将门虎女,从小在军营里长大,看惯了那些赤膊穿战裙的兵士,对这种露着屁股的兜裆布装束天生就亲近。金振轩当初安排金宝金贝兄弟俩养在这外宅里,专门伺候马太太,就是看重他们这副精壮结实的坯子,送到马太太跟前正合她的胃口。
  金宝和金贝是双胞胎,刚满二十岁,生得一模一样,眉眼之间活脱脱有几分金振轩年轻时的影子——高鼻深目,身形矫健,肩宽腰窄,一身精壮的肌肉裹在蜜色的皮肤底下,像两头还没长足但已经显出好骨架的小豹子。
  金振轩也不急着谈生意,先端了一杯酒敬过去:好些日子不见太太了,这一向可好?
  马太太接了酒,不喝,只拿在手里转了转,瞟了他一眼,笑道:我好不好,你还不清楚?倒是你,听说前些日子从庙里接了个小舅子回来,天天带着满街跑,怎么着,这是要栽培接班人了?
  金振轩哈哈一笑,摆摆手:小孩子家,跟着见见世面罢了,成不成器的还早着呢。他举起酒杯,来,先喝酒!
  马太太也不催,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又伸手从碟子里拈了一颗蜜渍梅子放进嘴里,慢条斯理地嚼着。金宝在一边给她斟酒,胳膊搂着她的腰,不时凑过去喂一口菜。那姿态亲昵得很,像养熟了的猫蹭在主人手边,自然而然地贴着,不露痕迹。
  金贝进来后,把食盒里的东西摆上桌,也开始解衣裳,脱到只剩一条兜裆布时,金振轩瞥了他一眼,忽然道:这么热,还绑着那劳什子作甚。
  金贝嘿嘿一笑,像是早就习惯了这种吩咐,手上毫不迟疑地把兜裆布也解了,光着屁股就坐到了马太太的另一侧。马太太被他光溜溜的身子挨着,也不避,伸手在他屁股上拍了一下:挨这么近,热不热?
  金贝乐呵呵地凑上去:太太跟前,热死也值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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