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5章 阿满:我要当女侠(4 / 10)
林砚点了点头。
“妈,你说到点子上了。
咱们那个《人权保障法案》,是好东西。
可是,法律写出来,不等于老百姓心里就认了。
大同那个案子,报纸上登了,大家议论了,法院判了。
可那些不识字的人呢?那些不看报的人呢?那些一辈子没进过法院的人呢?他们知道这个法案吗?他们知道男女平等是什么意思吗?”
林永年沉默了一会儿,缓缓说。
“宣传工作是做了。各县都贴了告示,各村都有宣讲员,学堂里也教。”
林砚:“做了,但不够。
爸,你管实业厅,知道工厂里的情况。
那些女工,她们知道法案第七条是什么吗?
她们知道自己在法律上和男工有同等权利吗?
她们被欺负了,敢不敢去法院告?”
林永年没有说话。
林砚继续说。
“妈,你管银行。那些来开户的妇女,她们知道钱存进银行,就是自己的吗?她们知道如果丈夫要拿走,可以不同意吗?她们知道怎么保护自己的财产吗?”
苏婉贞摇了摇头。
“大部分人不知道。她们来存钱,还是偷偷摸摸的,怕被丈夫知道。”
林砚点了点头。
“这就对了。法律有了,可老百姓心里没有。法律写在纸上,人心还活在过去。”
林广福:“砚儿,你说得有道理。那怎么办?”
林砚想了想。
“宣传,要更细。不能光贴告示,不能光靠宣讲员。
要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话,用他们身边的事,一点一点讲给他们听。
大同这个案子,就是个好例子。
可以把这件事编成戏,在集会上演。
让老百姓看,那周家女子多不容易,那侄子多不讲理,法院判得多公道。
看完了,他们就记住了。”
苏婉贞眼睛一亮。
“这个主意好。戏文比告示管用,老百姓爱看戏,看着看着就懂了。” ↑返回顶部↑
“妈,你说到点子上了。
咱们那个《人权保障法案》,是好东西。
可是,法律写出来,不等于老百姓心里就认了。
大同那个案子,报纸上登了,大家议论了,法院判了。
可那些不识字的人呢?那些不看报的人呢?那些一辈子没进过法院的人呢?他们知道这个法案吗?他们知道男女平等是什么意思吗?”
林永年沉默了一会儿,缓缓说。
“宣传工作是做了。各县都贴了告示,各村都有宣讲员,学堂里也教。”
林砚:“做了,但不够。
爸,你管实业厅,知道工厂里的情况。
那些女工,她们知道法案第七条是什么吗?
她们知道自己在法律上和男工有同等权利吗?
她们被欺负了,敢不敢去法院告?”
林永年没有说话。
林砚继续说。
“妈,你管银行。那些来开户的妇女,她们知道钱存进银行,就是自己的吗?她们知道如果丈夫要拿走,可以不同意吗?她们知道怎么保护自己的财产吗?”
苏婉贞摇了摇头。
“大部分人不知道。她们来存钱,还是偷偷摸摸的,怕被丈夫知道。”
林砚点了点头。
“这就对了。法律有了,可老百姓心里没有。法律写在纸上,人心还活在过去。”
林广福:“砚儿,你说得有道理。那怎么办?”
林砚想了想。
“宣传,要更细。不能光贴告示,不能光靠宣讲员。
要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话,用他们身边的事,一点一点讲给他们听。
大同这个案子,就是个好例子。
可以把这件事编成戏,在集会上演。
让老百姓看,那周家女子多不容易,那侄子多不讲理,法院判得多公道。
看完了,他们就记住了。”
苏婉贞眼睛一亮。
“这个主意好。戏文比告示管用,老百姓爱看戏,看着看着就懂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