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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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暂时不搬,等家里有钱了,我们再设法寻个好宅子住。”桑景云道。
  现在不搬家是没条件,以后肯定要搬。
  此外,这张家人,必须远着点。
  桑景云当即决定,自己写的武侠小说里,灭了男主满门的,男主父亲的好友,就姓张,排行第四。
  名字肯定不一样,但别人也喊他张四爷。
  做好决定,桑景云问桑景英:“阿英,那两个银元,你是从哪里得来的?”
  桑景英道:“姐,这是洪旭小叔给的稿费。”
  他把小人书的事情说了说。
  桑景云让洪旭做小人书的时候,也想过出版的事情。
  她还想过,洪掌柜的店可以卖小人书或者出租小人书,这样做赚不到大钱,但也能多点收益。
  在她上辈子的小时候,就爱去租书店租书看。
  桑景云之前想了很多,但因为小人书还没做出来,就没提过。
  现在得知竟然有机会出版,她很惊喜,又问:“洪旭的小叔竟然是报社记者,还认识出版社编辑?”
  “对。”桑景英道。
  桑景云懊恼不已。
  她这月事,来得有些不合时宜。
  若是她没来月事,还在县城帮人写信,就能认识一下洪永祥了,她写的小说投稿的事情,也能请洪永祥帮忙。
  不过很快,桑景云就想开了。
  她要是没来月事,现在新作品肯定还没写。
  晚几天认识也无妨,等她写个两三万字,再找对方帮忙投稿就行。
  在不知道洪掌柜的小儿子是记者之前,桑景云是打算让桑景英带着她的作品,直接去报社投稿的。
  如果是在现代,给出版社投稿很简单,文档直接发过去就行。
  但如今没有电脑没有文档,只有手稿。
  她当然可以邮寄投稿,但民国初年的邮寄系统非常不靠谱,要是她的稿件丢了,那她就要重新写重新抄。
  在这个混乱的年代,还不能排除有人把她的稿件据为己有的极端情况,真要发生这样的事情,那她都无处申冤。
  所以,还是亲自上门投稿比较好。
  至于为什么不自己去,要让桑景英去,那是因为此时在报纸上连载小说的,基本上都是男人,报刊编辑也都是男人,人家看她是个小姑娘,说不定就不愿意发她的作品,或者想办法压价。
  如今是北洋政府时期,去年年末还闹了一出□□,新文化运动也刚刚开始,女性的地位并不高。
  国内的普通中学和大学,甚至不招收女学生。
  上海这几年终于有了女子中学,而放眼整个国家,去年才建立第一所女子大学,那学校,还是美国人建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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