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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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家出面跟她打交道的变成辛晴了啊。
  这是几个意思?
  以后就单纯拿她当生意合作伙伴了?
  如果是的话,倒是蛮好。
  辛晴笑眯眯道:“最实惠,我家又最不缺的东西。”
  于朵知道了,肉票。
  “正需要呢,谢谢!”真的是最实惠的。
  厚厚一沓,估计都够废品站吃一个月了。
  辛晴道:“我妈说肯定不能亏了合作合伙,以后每个月我都给你送。你管我当天的晚饭就成。”
  “管够、管够。回头报了名,我带你到我住的地方认认门。”
  辛晴挑眉,“你住哪啊?”
  她听她妈说了,于朵不住校。应该是住外交部大院吧,那边离得近。
  但那边,方便她去认门么?
  辛明宇站妹妹旁边,也惊讶地看过来。
  “我在教师的宿舍楼租了个底楼套二。我不是做生意么,住校约束太多了。还是走读方便得多。”
  辛晴暗自懊恼自己怎么没想到?
  不过想到了也没用。他们家如今也全部身家都投入大哥的婚事以及电器行了。
  家里现在一点闲钱都没有,住校最实惠。
  要不是这样,怎么可能把最后一次追加的股份都让给了林家?
  现在也不好说辛家和林家,哪家的股份更多了。
  关键就是大嫂的份额还挺大,足足3000多元呢。如今算哪家的都不合适。
  他们全家之前5500的投资,加上盈利变成了7000元。
  其中2000多元是大嫂的,这是辛家的聘金(2000的股金加上溢价),表达了辛家的诚意。
  当然,林家也全给大嫂带回来。表明他们家绝不是卖女儿。
  听说就是这个聘金最终打动了林妈妈。
  后来林家追加的3000元,其中也有1000元是大嫂的,算陪嫁。
  所以,这3000多都是大嫂个人的。
  按个人来算,电器行于朵是最大股东,她大嫂就是第二大股东。
  她父母在家,私下都说幸亏和于朵联手开了电器行。
  不然这件事办不到这么漂亮,总显得辛家是在高攀林家。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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