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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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叫晚橙,的确是非常的好吃,但也很贵,去年是初产,刚下来的时候,一个能卖到五百文。便是最盛时也要二十文一个。”
  这就解释了金娥的惊讶了,毕竟,倘若来加油的人,一人能得一个橙子的话,随随便便岂不是能拉到个两三百人的?也就是说,这灌篮社一晚上得开支二三两银子出去?就是为了和天高社比赛时,在声势上压过对面?不过,倘若说他们是纺织厂的社团,这又合理了起来,因为纺织厂是现在最赚钱的厂子,如果天高社也来自另一个有钱的大厂,那么,为了应对这场比赛,在助威方面多加投入,几两银子也就算不得什么了。
  “天高社是蒸汽机厂组出来的班头。”考察团里也有出身衢县的吏目,他们一语道破了其中的真谛,“他们厂子里的工人,不论男女都是舞弄扳手的,身体壮实——食堂吃得也很好嘛!不必说,在衢县是战无不胜的。要说县里有什么社团能和他们比,也就是纺织厂的灌篮社,他们厂子里的工人灵巧,协作性也好,而且特别喜欢灌篮,我还是喜欢灌篮社这个名字,天高社太傲气了点。”
  “现在应该是要选拔去运动大会打表演赛的社团,所以每一战的表现很要紧,今晚又是强敌对强敌,球场这里应该是要热闹了。不过我没听说来加油有橙子发啊,这东西那么贵,产量也有限,灌篮社最多给球员发几个尝尝鲜,给助威的人,能发几块糖就算不错啦!”
  黄景秀和谢金娥都不做声了——这是两个聪明的姑娘,如何能不明白呢?大概是球员的份额,被那小伙子当做给她们两人的报酬了。原本以为是来兜搭,后来以为是被误会了,现在发现,还是被兜搭了,这样峰回路转的变化,倒是叫人忍不住要笑一笑,又忍不住有点儿要恼呢。
  不过,这会儿那帮人已经离开了,下午不论是上班还是上学,也都到了该走的时候,只有考察团一行人,因为下午的开会时间定得比较晚,还能再玩一会儿,但也该陆续收拾着往驿站走了。黄景秀和谢金娥走在一处,谁也不先说话,谢金娥看看黄景秀,再垂下眼看看自己的脚,对黄景秀点了点头——应该是冲小黄来的。
  这是因为她认为自己的脚透露了出身的缘故,而且,黄景秀基于女子的敏感,虽然是才到买地,但已经明白了不少买地默认的潜规则:做过放足手术的女娘,在择偶中往往是处于劣势的,很难找到条件相当的对象,因为买地的活死人都知道,折骨缠的女娘骨盆发育不好,生育可能容易难产,且不论她们是否伎女出身,光是这一点,便足以让许多人另择佳偶了。
  是冲她来的吗,还是冲金娥的……两个漂亮的姑娘走在一起,惹来地痞恶少的兜搭,是颇有些危险的事情,但危险之中似乎又有一种别样的诱惑力,尤其是当这个‘恶少’生得端正,谈吐令人喜爱,还在同样漂亮的同龄人之中选择了你的时候,一个当龄的大姑娘在羞涩警惕之余,似乎也会感到一些被肯定了似的喜悦。同时,因为这选择并不是那样落到了实处,还会油然生出一种忐忑来,似乎非得要确定他看中的并不是谢金娥,而是她黄景秀不可。
  黄景秀现在就正竭力掩盖着这样的喜悦,同时她也很不知所措:这种行为在敏地当然是绝不被接受的,若是被父亲知道了,怕不是要惹来几个月的禁足,但是,在买地呢?买地的姑娘会如何应对呢?被一个有正当工作,收入、身材、学识都很不错的小伙子,邀着去看球,去助威,尝尝他送的珍贵的橙子……甚至于进一步地,一起谈谈天,并肩走一走,是不是也是一件很司空见惯的事情呢?
  这个念头,这幅画面,在一瞬间对黄景秀迸发出了极大的吸引力,她很难想象自己出现在这副画面中——她哪有这个福分呢!她生做了父亲的女儿,便注定要一辈子循规蹈矩,便是再想轻狂,也有太多要守护的东西……
  但现在,她来到了完全不同的,千里之外的另一个世界里,或许在这个世界里,一个年轻的女孩儿,和另一个年轻的异性肩并肩地走在一处,并不是什么很让人大惊小怪的事情,黄景秀当然不会做任何真正过线的事情,她只是,只是很憧憬于这样的一种画面所蕴含的自由——
  不过,她毕竟是个胆大又聪明,敢于在豆蔻年华便远航千里的姑娘,黄景秀瞟了谢金娥一眼,就像是抓住了一根绳子一样,忽然间又从憧憬的海洋中被拉出来了,她撇了撇嘴,有些过分地责怪起了那个年轻人来。
  “那个人,不老实得很!我看他不是什么好东西——一个橙子就买得我们过去加油了?我们若去了,未免有些不值钱!”
  她的责怪,看似是出于这个理由,但实际上却是因为那个人跳过了谢金娥,对黄景秀示好,却还要拉着谢金娥一起去,不肯明确表态的缘故——
  黄景秀等于是把自己和谢金娥绑定在一起了,金娥被人当成了陪衬,因此她也决计不会搭理这个人递来的话口儿。她慨然地表示,“这橙子,我们想吃便自个儿买着吃了么——金娥姐,一会带我去买去,我请你吃一个,感谢你一路上的照顾。”
  女孩子之间,这微妙的人际关系,是不必言明的,谢金娥完全能够领悟得到,虽然她似乎并不在意这个年轻人玩弄的一点小手段,只是不在意地笑了笑,但黄景秀能感觉得到,金娥对她的态度无疑要亲热得多了,她们在舟中一路同行,自然彼此已经很熟悉了,但很奇怪的是,非得要在这样的事情之后,双方才感到好像真正的亲近了起来,缔结了一种稳当的,双向的友谊。
  “说得是!”
  金娥并不推辞黄景秀堪称奢侈的请客——二十文一个橙子,在万州是难以想象的高价,便是在买地也不是所有人都能负担得起的,黄景秀财力有限,也只能买两个,和金娥一起尝鲜。
  她只是说,“晚上黑漆漆的,就算点了蜡烛,篮球赛也不如白日的好看,他们是凑不齐休息日的时间,才只能在晚上打,我们干嘛为了一个橙子浪费一晚上?走,我们去给你在银行开个户头,兑点钞票——下午吃你买的橙子,晚上吃完饭,我请你逛夜市去,谁晚上去看篮球赛啊?”
  “就是,就是!”黄景秀忠诚地跟着附和起来,像是一只跟着头犬狂吠的小狗,兴奋地叫了好一会儿,她才猛地回过神来——晚上还在食堂吃饭,去夜市自然不会有胃口了,她也没钱买东西,那么去夜市的目的,当然是——
  “金娥姐,我们去夜市做什么的呢?”
  “当然是去玩的了!不是我和你吹嘘,就是姑苏的十里山塘,只怕也比不上我们买地的夜市,衢县的夜市已经不算太红火的了,我们鸡笼岛的夜市,那耍子才叫多呢,土仙画看过没有?那东西又叫新式皮影戏,好像川内连老皮影戏都还不太流行,今晚要是有《蜀山剑侠传》的皮影戏看,篮毬赛比起来,又完全不算什么了……”
  第532章 租书店的发展
  皮影戏这东西, 对黄景秀来说不算是太陌生,但她还没有机会看过——在北湖道,这个算是很有名的一种戏曲了, 也叫灯影戏, 逐渐地缓缓流传到川内, 但因为演出的剧目有限, 而且据说唱腔一般,并没有受到很广泛的欢迎,只是依稀听说锦官城里有戏班子专做灯影戏的,唱腔可以和川剧名班比较,不过,这种东西照例和黄景秀家是没什么关系的,他们家也就是偶尔赶庙会时, 听听戏台子上荒腔走板, 后台十几个人帮着喊唱, 锣鼓喧天的热闹酬神戏罢了。
  倒是船行到北湖道时, 考察团受到办事处的招待, 看了一场灯影戏,这个东西,在黄景秀看来不是不好看,但是舞台很小,离远了看得不是很清楚, 而且戏班子说的是北湖道的土话,她听得半懂不懂的, 也就是看个新鲜罢了。
  金娥说要带她去看新式皮影戏,倘若不是以《蜀山剑侠传》作为剧目,恐怕她是不太提得起兴致的——那还不如去看人打篮毬的, 虽然黑灯瞎火的,也看不太清楚,但皮影戏不也是在黑灯瞎火中,勉强地看着几个小人儿动来动去,听着那嘶哑的嗓音拉着长调子,唱着晦涩的歌谣吗?
  不过,只要和《蜀山剑侠传》有关,终究还是吸引人的——黄景秀毫无疑问是《蜀山传》的书迷,这本书在川内实在是太流行了,就连她父亲,哪怕对买地的什么东西都是不以为然的,也不可自拔地成为了《蜀山传》的忠实读者,他的书房里,摆了两套《蜀山剑侠传》,一套是买地的精装本——左开横排,简体字,拼音标注,虽然是精装本,但哪怕算上运费,价格其实也不是不贵,和川中书坊自己翻印的竖排繁体字版本,价格是相当的。一向十分节俭的黄举人,不但买了竖排版本,还买了简体版本来收藏,可见他有多喜欢这套书了。
  当然,这也是很有道理的,蜀山剑侠传,讲述的就是青城、峨眉这些名山的传奇故事,这叫生活在附近的百姓们如何能不喜爱呢?便连其中的地名,也都是川内确实有的,在黄景秀看来,或许撰写这故事的人,只是随意地借了买地之外,偏僻处名山大川的名头一用而已,起到一种‘仙在虚无缥缈中’的感觉。
  故事本身当然不可能是真的,但即便如此,她对这话本的喜爱,还是超过了其余所有,黄景秀曾经很真诚地认为,买地现在所有话本、剧谱,都无法和《蜀山剑侠传》比较,唯一让人遗憾的一点,就是这是一本仙书,其作者并不在此世之中——黄景秀希望,也认为他是升仙去了。能写出这样仙气故事的,必定也是逍遥度日,悠闲一生,仙风道骨的神仙中人罢!
  就算是‘君子不语鬼神’的父亲,也是何等的喜爱这本小说。黄举人一向是反对儿女们偷看闲书的,有些买地的书籍,譬如《斗破乾坤》,在他看来,便是对学问丝毫无益,大哥偷看被抓住时,被毫不留情地鞭挞了十下。但这话本不但堂而皇之地登上了书架,而且即便父亲发现了自己正在偷看,也没有声张,而是一副若无其事、佯装不知的样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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