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国际影后_分卷阅读_11(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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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晓晓又转到另一边的图书区,挑了本英文的原文书,准备闲暇的时候提高下英语阅读水平,这也是她一直以来在坚持的练习。
  “这本我之前也正打算买呢,真是巧。”程昱说着自己也拿起一本,神色间为了这个巧合而有些愉悦。
  陆晓晓则是笑着点了点头,心底则是不禁腹诽,这个程昱也未免太厉害了吧,她自己现在能到这样的程度完全有赖于拥有重生而来的成熟灵魂,可是对方却是货真价实的十二岁儿童,可是人家却是一点儿学的不比自己差。
  这人生而便没有什么平等,智商是其一,家境是其二,不过但凡努力到了,便一切都能改变。陆晓晓这般想着,好笑觉得自己现在已经完全拥有了励志的心态,真真是可以本色出演八点档女主角了呢。
  “我挑好了,你呢?”陆晓晓有些微吃力的抱了捧书问道。
  “我也好了,咱们去结账吧。”程昱说着已经接过了陆晓晓手里的书,颇有些轻松的去往收银台,看起来手臂的长短果然差异不小。
  陆晓晓则紧随其后,而等到结账的时候,她都已经拿好了钱包出来,却仍是在程昱的坚持下代她付了书钱。
  在公众场合陆晓晓真的没有推来推去的兴致,既然对方坚持,她也就所幸大方道:“那就谢谢喽,那为了表达谢意请你去吃好吃的吧。”
  这样一来既不用搞得AA制那么死板,花费上也比较公平,只是陆晓晓也没能搞懂今天怎么就稀里糊涂的和第一次见面的男生又是逛书店又是吃饭了呢。
  这么想着陆晓晓就打量起身边的程昱,终于也看出些端倪,这人长虽然不是顶好,可是就是给人一种真挚可亲的感觉,似乎连他身上的白衬衫都有种特殊的亲切感。
  所以说就是有这么一种人,第一次见面就能让人心生好感,觉得是个可以成为朋友,总之程昱这人长的就带人缘。
  两个人很快就找到了附近很是繁华的一条街上,两边有不少吃饭的地方,规模最大的就是家汉堡店。
  对于洋快餐陆晓晓是没有什么偏好的,虽然记得以前小时候曾特别的憧憬过,每每听别到别的同学去过都特别羡慕,等她第一次去吃的时候真的是带着完全兴奋的心情,可是后来长大了,成了明星,渐渐的也就不爱吃这样的垃圾食品。
  可是,陆晓晓实在没法忽略程昱在见到汉堡店之后眼里散发出的强烈讯息,于是就不得不问了句,“吃这个么?”
  “吃!吃!吃!”
  而得到的答案坚定无比,甚至热情到陆晓晓都觉得萌的夸张,于是不得不点头,既然是她请客自然要照顾对方的口味,反正她也好多年没有吃过了,就当是完成当初自己十二岁时的憧憬了。
  两个人进了快餐店,程昱去占座位,陆晓晓则去点了两份套餐,还加了两杯冰激凌。
  而陆晓晓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变小了的缘故,总之觉得吃起来很不错,再没有当初计算卡路里将这类食物视为炸弹的心理,这样偶尔吃上一次似乎真的可以让心境年轻呢。
  再看另一边的程昱简直可以用虔诚来形容了,吃的那叫一个心满意足,连眼睛都是潋滟的笑意,陆晓晓看到他的样子立马淡定了,这反应比她不正常一百倍。
  于是两个人都很是愉悦的享受了午餐,也因此拉近了不少的距离。
  陆晓晓也算是被动的知道了程昱的不少事儿,主要是他自己在那一边吃一边自报家门,总之陆晓晓连他上了几年幼儿园都清清楚楚。
  “对了,你要考哪所初中啊?”程昱吞下最后一口甜筒后问道。
  “一中。”陆晓晓如实回答,不过在她看来即便不问也知道对方的答案,因为就算是只接触了几个小时,以她的观察力也完全可以断定程昱的家境不错,所以他报考的应该非宝华莫属,这已经不单单是进哪所初中的问题,而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其实就是因为凡是都在标榜金钱、地位,现在连学校都是这样,所以大众有种仇富心理,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陆晓晓没等程昱的下文,就继续说道:“我看时间差不多了,咱们先去考场吧。”
  “嗯好的。”程昱乖乖点头。
  不得不说,程昱还真的是个很乖的男孩子。
  更巧的是两个人进了考场之后竟然还是前后座,对此陆晓晓也不禁微微挑眉。
  很快下午的考试也开始了,而且还延续了上午的情况,最先交卷子的仍然是陆晓晓和程昱,这两人都不禁乐了,不过等出了考场,陆晓晓没有同意程昱送自己回家的提议,因为实在没有必要。
  而程昱也大抵是出于礼貌,所以没有坚持,只是就此分别的话都是真有点儿失落,一天的朋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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