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能有我的事重要?(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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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郊别墅。
  “砰!”
  餐桌被烟灰缸生生凿穿,烟灰撒的到处都是,呛鼻的味道恣意挥发!
  “包!强!”
  仲春来几乎是咬着牙一个字一个字说出来的。
  在得知龙奋等人被送了进去的消息后,眼前丰盛的早餐哪里还有吃下去的心情?
  一番发泄,他坐了下来。
  眼眸变的冰冷。
  “果然是你,姓包的,你以为你攀上段家就可以在南城为所欲为了?哼!等着瞧,仲唐那自视甚高的蠢货,没把你向阳科技搞垮,那就我来!还有你,穆慈,等没了包强,我看你怎么办!至于苏让?死吧!”
  拿起电话拨了出去。
  “金少,我看我们有必要更深层地接洽接洽了。”
  ……
  挂完电话。
  金海把手机往旁边桌上一扔。
  慵懒地伸个懒腰,满身健硕的肌肉哪怕在衣服的遮盖下也依旧难掩其锋芒。
  寸头更是给他带去了不一样的气质,说冷硬有些不合适,说土那就更不合适了,准确点应该是——邪魅!
  打个哈欠,也不知是在对谁说话,毕竟屋子里看起来只有他一个人:“喏,这是下个月的解药。”
  说完,二指一挥。
  一粒蜡封住的小药丸就被扔在了地上,“滴溜溜”滚落到桌角下。
  这时候。
  嗖……
  屋里凭空仿佛多了一个人,或者说是从那墙角的阴暗处跑出来了一个人。
  是一个小男孩儿。
  一个满脸苍白的没有半分血色和表情看起来不过七八岁的小男孩儿。
  他服装怪异至极,当然,整个人都没有一处不透着怪异。
  头上戴着一个翻油光的老毡帽,身上的衣服是用各种各样颜色和新旧的布条缝制起来的,同时可以看到每一个布条都可以微微开阖,就好像全身每一处都是口袋。
  在他的脖子上挂着一串堪比他半个脑袋大的骷髅项链,手腕上有一个红绳系住的铃铛,却没有声响传出。
  此时像狗一般急急地爬到桌下把药丸捡起来,擦了又擦,好似这是最最珍重的宝贝。
  金海打量一眼,微微有些嫌弃,不过还是忍住轻轻摩挲那油亮的老毡帽。
  小男孩儿有些抵触,微微想要后退避开。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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