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7章 阎王点卯(2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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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枫的脸色煞白,他无力的瘫倒在椅子上,双手紧攥,指肚捏的发白,甚至都要将肉给刎下!
  可他此时却大脑一片空白,完全没注意到。
  良久。
  他扭头,看向身侧被法警架住,准备离开现场的赵峰,那儒雅的脸顿时铁青,滔天怒意涌上心头。
  “你个疯子!”
  “赵峰,你个混蛋!我告诉你,金禾律所从现在开始和你不死不休!!!”
  钱枫怒吼着,紧握的双拳甚至要挥舞到对方脸上。
  赵峰却没有丝毫神采,他瞳孔涣散,宛若瘫软在案板上的猪肉,任人拿捏,好似没听到对方的话一般。
  委托人和律师打起来?
  虽然有例子,但法警却不会看热闹,直接将其拉开。
  “钱律师,请冷静一下,这里是法庭,请不要触碰秩序。”
  法警冷声呵斥,让钱枫冷静下来。
  旋即,便架着赵峰离开现场。
  看着对方离去的背影,钱枫只觉内心一片悲凉,内心喃喃自语道:
  ‘完了,一切都完了,我苦心经营二十余年的金禾......’
  ‘赵峰、诸葛荣...全完了......’
  一起官司对律师的名誉影响大吗?
  很大。
  这么说吧,即便所有人都有辩护权,但并不代表民众知晓法律,且以绝对理性看待这点的思维,一些案件的律师往往会被委托人名声所牵连!
  举个例子。
  学校霸凌、强奸犯、人贩子拐卖。
  这些令人发自内心厌恶的案件,被告人具备辩护权,且必须存在律师才能开庭。
  法律如此明文规定,理论上律师就是按法行事,完全可以承接案件,案件做的错事也和律师无关。
  但实际上呢?
  实际上。
  但凡你给这种人开脱哪怕一下,铺天盖地的唾沫星子将会如潮水般,从四面八方将你淹没!
  而诺亚号一案......
  他没参与任何事情。
  可案件一旦公布,不出意外,在所有人眼中,他这个代理人百分百会被赵峰拉下水!
  ‘专门处理屁股的狗’‘狼狈为奸’,诸如此类的标签会一辈子跟随他。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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