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她是他探索不完的风景,是他走不出的(2 / 3)
冯铎到景洪的时候,蒋慕和正在曼暖村的家中给梁幼云准备午饭。
天气热,他今天做了凉粉和咸菠萝饭,已经端上桌,就等幼云回家。
电话响了两遍他才接起。
“慕哥,清迈那边有信了。”
蒋慕和屏息,眸子闪了下。
“有场礼佛活动,需要盯,餐馆那边也要布防。其他的等见面再说。”
“好。你先在酒店,我下午过去。”
幼云推门进来,看见他表情严肃,以为遇上什么难事了,凑过去关切问:“公司有事吗?”
“嗯。”慕和回神,揽过她:“我下午要回景洪一趟,处理点事,可能要很久,过几天才回来。”
幼云在他怀里蹭蹭,这次她不掩饰自己,不开心就是不开心:“又要走呀,什么时候才能陪我久一点。”
这些日子两个人住在一起,难得有这样温情的日子,他照顾她起居,他们聊天、散步、喝茶、看书,还有每一晚的亲密时间,幼云甚至都恍惚,觉得日子就是这样,没有什么回北京的事,可她还没享受够呢,他又要走了。
“什么事啊,线上不行吗?”她抱着他腰,耍赖。
“乖。”慕和摸摸她头,“我处理完马上回来陪你。”
“可我在这就剩十几天了。”她不管,继续耍赖。
慕和笑笑:“那我保证,忙完这次,踏下心陪你,你去哪我就去哪,好吗?”
“嗯……”梁幼云又觉得不好意思,“可是我想让你有自己的生活……”
“知道。”他给她安慰:“别胡思乱想,你只需要想一件事,就是相信我,好吗?”
幼云没再问,点了头,不算诚恳的。
“好了,吃饭。”慕和拍拍她背。
恋爱中的人总会一不小心变成小孩,说幼稚的话,做可爱的动作,用一切方式换得恋人的宠溺,也会耍点小心思,让对方欲罢不能。
梁幼云扯出那件藏青色睡裙,想了想,又塞回去,把一件杏黄吊带揪出来,配一个白短裤,踢踏着拖鞋就下楼了。
蒋慕和摆好碗筷,下意识抬头,看见那双雪白修长的腿,和饱满匀称的胸,很快收了眼,没说什么。
菠萝饭很好吃,凉粉很开胃,幼云吃了不少,还打开啤酒喝,蒋慕和家里酒多,光啤酒就十多种口味,这次是覆盆子玫瑰味,喝完口感清新。
她翘着二郎腿,坐姿端正,腰杆笔直,不知道的还以为在练瑜伽,这就把丰满的身材展现得淋漓尽致。
慕和和她聊天,有一句没一句,眼睛偶尔扫过她胸前风光,嘴角下意识一勾。男人的征服欲是可以随时随地被调动起来,原始狩猎者的基因在文明社会并未消逝,反而因制度和道德的压抑而更强烈。
蒋慕和曾以为,自己是那种战场上不要命,商海里不要脸,为达目的不罢休的偏执狂,也曾吃过无数亏,被对家唾弃和陷害,但他一点畏惧心都没有。他目的明确,行事决绝,睚眦必报。他闯祸耽误父亲前程,父亲说再也不想见他,好,那就不要往来了;岩恩为了救他心愿未了,好,那我帮你圆梦;战友有事需要他筹划,好,那倾家荡产也要做。
这样一个人,竟然也有无所适从的时候。他爱的女人就在眼前,可他感觉,自己从未完全得到过她。
当他看着梁幼云,看着她把啤酒瓶高高抬起,饮尽最后一口酒,酒水顺着脖子流到胸口,染深了杏黄吊带背心,那一团坚挺的柔软微微一颤时,他放下碗筷,把柠檬水喝光,擦了嘴,垂眸压了压气息,静了会,然后径直起身,走到幼云面前。
梁幼云不明所以,看着他,眼睛单纯似野兔。
“干嘛呀?” ↑返回顶部↑
天气热,他今天做了凉粉和咸菠萝饭,已经端上桌,就等幼云回家。
电话响了两遍他才接起。
“慕哥,清迈那边有信了。”
蒋慕和屏息,眸子闪了下。
“有场礼佛活动,需要盯,餐馆那边也要布防。其他的等见面再说。”
“好。你先在酒店,我下午过去。”
幼云推门进来,看见他表情严肃,以为遇上什么难事了,凑过去关切问:“公司有事吗?”
“嗯。”慕和回神,揽过她:“我下午要回景洪一趟,处理点事,可能要很久,过几天才回来。”
幼云在他怀里蹭蹭,这次她不掩饰自己,不开心就是不开心:“又要走呀,什么时候才能陪我久一点。”
这些日子两个人住在一起,难得有这样温情的日子,他照顾她起居,他们聊天、散步、喝茶、看书,还有每一晚的亲密时间,幼云甚至都恍惚,觉得日子就是这样,没有什么回北京的事,可她还没享受够呢,他又要走了。
“什么事啊,线上不行吗?”她抱着他腰,耍赖。
“乖。”慕和摸摸她头,“我处理完马上回来陪你。”
“可我在这就剩十几天了。”她不管,继续耍赖。
慕和笑笑:“那我保证,忙完这次,踏下心陪你,你去哪我就去哪,好吗?”
“嗯……”梁幼云又觉得不好意思,“可是我想让你有自己的生活……”
“知道。”他给她安慰:“别胡思乱想,你只需要想一件事,就是相信我,好吗?”
幼云没再问,点了头,不算诚恳的。
“好了,吃饭。”慕和拍拍她背。
恋爱中的人总会一不小心变成小孩,说幼稚的话,做可爱的动作,用一切方式换得恋人的宠溺,也会耍点小心思,让对方欲罢不能。
梁幼云扯出那件藏青色睡裙,想了想,又塞回去,把一件杏黄吊带揪出来,配一个白短裤,踢踏着拖鞋就下楼了。
蒋慕和摆好碗筷,下意识抬头,看见那双雪白修长的腿,和饱满匀称的胸,很快收了眼,没说什么。
菠萝饭很好吃,凉粉很开胃,幼云吃了不少,还打开啤酒喝,蒋慕和家里酒多,光啤酒就十多种口味,这次是覆盆子玫瑰味,喝完口感清新。
她翘着二郎腿,坐姿端正,腰杆笔直,不知道的还以为在练瑜伽,这就把丰满的身材展现得淋漓尽致。
慕和和她聊天,有一句没一句,眼睛偶尔扫过她胸前风光,嘴角下意识一勾。男人的征服欲是可以随时随地被调动起来,原始狩猎者的基因在文明社会并未消逝,反而因制度和道德的压抑而更强烈。
蒋慕和曾以为,自己是那种战场上不要命,商海里不要脸,为达目的不罢休的偏执狂,也曾吃过无数亏,被对家唾弃和陷害,但他一点畏惧心都没有。他目的明确,行事决绝,睚眦必报。他闯祸耽误父亲前程,父亲说再也不想见他,好,那就不要往来了;岩恩为了救他心愿未了,好,那我帮你圆梦;战友有事需要他筹划,好,那倾家荡产也要做。
这样一个人,竟然也有无所适从的时候。他爱的女人就在眼前,可他感觉,自己从未完全得到过她。
当他看着梁幼云,看着她把啤酒瓶高高抬起,饮尽最后一口酒,酒水顺着脖子流到胸口,染深了杏黄吊带背心,那一团坚挺的柔软微微一颤时,他放下碗筷,把柠檬水喝光,擦了嘴,垂眸压了压气息,静了会,然后径直起身,走到幼云面前。
梁幼云不明所以,看着他,眼睛单纯似野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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