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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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三千镑收入只是让生活体面些,货款之类还要预留,攒不下太多钱。
  斯通先生预备让他儿子接受高等教育,日后成为牧师之类。
  女儿攒份五千镑朝上的嫁妆,好嫁入高一层的人家。
  商人还是被看不起,到他这辈后就可以洗手不干了。
  他妻子是个羊毛商的女儿,他除了纸笔还经营羊毛纺织品,谁能想到前者成了他的支柱产业呢。
  斯通太太读过寄宿女校,会记账算术,把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
  她也是出自于胡格诺教派家庭,所以夫妻俩连带子女都有口熟练的法语。
  但写作方面还得聘用专业的家庭教师。
  斯通先生很幸运地找到了一个,是附近律师协会的学生。
  他对那位年轻人很看好,出身于一个不甚富裕的家庭,却能有这样的学识。
  他以后一定大有可为。
  至于自己儿子,平平无奇,能守住家业就不错了。
  斯通先生对自己的生活现状还是很满意的。
  只不过他目前的生意遇到了很棘手的事。
  那位合伙人常居乡下,他都急着要去赫郡贸然拜访面谈了,幸运的是他有事来了伦敦,并写了便条问候,这才给了机会。
  “那位先生,真的不留下来吃晚饭吗?”斯通太太问着丈夫。
  “据说有要事,露易丝。”
  “那准备些茶点和便餐,我让人买了点时兴的蔬菜水果,还有熏肉可以做冷盘。”
  “谢谢您,我的太太。没有人比你更贴心了。”
  两个人不过三十多岁,关系良好。
  “应该不会有事吧。”
  “那些大人物,谁知道怎么想的呢,我会找赫维先生好好说说。”
  他俩一致认为那位先生出身不错,平时里都是绅士派头,而且是真的不会做生意。
  特别真诚直率,也难怪全权交给别人了。
  “莫里斯,隔壁的那个新搬来的——”她用了个隐晦的法语词,“你说我有必要去拜访吗?”
  “听说是刚买下的宅子。”
  莱斯特广场一栋宅邸要三千英镑打底。
  他们现在还是租赁。
  斯通太太补充道,“她是歌剧院的女演员。”
  意有所指。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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