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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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午没多久就到学校了,说是要参加什么作文大赛,找老师了解比赛规则去了。”
  眼镜儿哥笑容暧昧:“嘿嘿,就让他们合吃一份,增进感情。”
  顾繁山一笑而过,向柜台内的老板娘道,“再加一碗吧,同样打包。”
  默默旁听的李兰幽心下涩然,原来彧亮身边的人都知道他对林欣愉的心思......女孩化失恋为食欲,伤心地把汤都喝完了,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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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男生很快吃完面,进了学校。
  顾繁山跟梅顺琦分开,回到自己班里。
  高二选科,顾繁山、彧亮跟林欣愉被分去了理尖(2)班,进入该班的学生意味着已经是985、211的预备役了,偶尔还能冲出几匹清北黑马。
  梅顺琦则随便进了个普通的文科班,但当事人满不在乎,毕竟他也不像那种把心思放在学习上的人。
  家里给他安排了留学的路子,明年就出国读预科了。
  他既没有不舍,也不见难过,反而有种迎接自由的期待。
  未来几天,梅顺琦跟眼镜儿哥忙着拉人组队。
  凑齐了一个主唱、一个吉他手、一个鼓手,因为想壮大声势,还把高一一位会钢琴的学弟也拉上了,让他充当键盘手。
  直到乐队开始彩排,梅顺琦才知道眼镜哥当初说“自己就会一点儿”真不是谦词,他确实是个诚实的人呢。
  好在时间充裕,距离登台有两个月之远。
  当务之急是去趟琴行,前些天忽悠高一小学弟加入临时乐队,可是承诺了要给他搞来一台编曲键盘人家才肯点头的。
  梅顺琦一向阔绰,这次自然也是他自掏腰包大包大揽。
  专业上的事儿他不懂,所以买什么牌子、多少价位他都没有异议,全由小学弟做主,他只是负责刷卡结账。
  小学弟到底还是个十五六岁的孩子,一看到国外的牌子货,立马双眼发光,滔滔不绝地给金主爸爸介绍起了商品的核心功能和牛逼的品牌历史,务求让梅顺琦心甘情愿、相信物超所值。
  梅顺琦很配合,时不时点点头表达认可,最后还顺手买了把贝斯 。
  他单纯觉得贝斯看起来更酷更拽,颈长弦粗,线条硬朗。
  加之,去年顾繁山带他入坑了披头士乐队。
  整个组合里,比起在国内名气更大的约翰·列侬,他更欣赏保罗·麦克特尼,因此对保罗最擅长的贝斯也多了份特殊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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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赖欣苒站在文尖班教室门口,有些没好气地传话,“李兰幽,你们班主任让你去趟办公室。”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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