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工作场合只称温总和陆律师(14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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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谨言低头,在文件上写下一行字。
  “这一部分我原则同意。”
  徐正清看向他。
  “陆律师。”
  “但需要对栏目建立明确限制。”
  “不得涉及未公开案件事实。”
  “不得暗示胜诉结果。”
  “不得将客户困境转化为律师个人形象素材。”
  “所有真实案例都需要单独授权,且授权必须允许撤回。”
  温知夏道:“可以。”
  “还有。”
  “请说。”
  “律师可以选择不参与。”
  “当然。”
  “不能把出镜、接受采访或讲个人经历,变成品牌考核的一部分。”
  温知夏看着他。
  “知序不会要求任何人用私人生活证明专业。”
  “好。”
  两个人第一次在会议中真正达成一致。
  可会议后半段,冲突又回到了案例展示。
  衡川希望使用一批代表性案件。
  知序则认为,不能只写案情与结果。
  还要说明客户最初的困惑,以及衡川如何识别真正问题。
  陆谨言担心这会对当事人形成二次叙述。
  温知夏认为只展示胜诉结果,容易把案件变成律师能力广告。
  双方来回讨论了一个小时。
  原定两小时的会议,最终延长到四点四十分。
  项目秘书提醒时间时,温知夏才发现自己的咖啡一口没动。
  林澄总结会议结论。
  确定叁级内容机制。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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