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日走红 第105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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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严河每次收到这样的消息,都有些尴尬,因为他真的不懂音乐。
  侯军说:“有个事,我一个朋友听了你的那首《纪·念》,想要翻唱,找我牵个线呢。”
  一首歌,由一个歌手唱红以后,也会有别的歌手在演唱会、节目或者是线下演出的时候翻唱这首歌,一般只要是商业性质的演出,都是需要正儿八经地买版权的。
  不过,曾经有段时间,这完全是真空地带,谁管你的版权啊,唱你的歌是给你面子,你还想告我?随你告。
  现在已经规范多了。
  陆严河说:“没问题啊,候导,不过,是哪位想要翻唱啊?”
  “宋林欣,一个年轻歌手。”侯军说,“她上另一个节目,想要翻唱这首歌,其实我觉得这首歌女生唱似乎更合适,整个曲风都比较贴近女孩的那种心思。”
  陆严河心想,毕竟原唱是个正儿八经的女生。
  他说:“行啊,但我先需要找人看一下我的合同,看看授权翻唱需不需要经过我公司的同意,当初签合同都没仔细看。”
  侯军:“应该是不用的,这歌是你自己写的,版权全在你自己手上,你跟你经纪公司签的是演出经纪代理,又不是版权经纪代理,不过,你还是检查一下吧,别回头又闹出一些合约的纠纷。”
  “嗯,谢谢候导。”
  “那我回头把人小姑娘的名片推给你啊。”侯军说,“你们自己聊。”
  “候导,我能问一下一般翻唱的话,市场上大概是什么价格?”陆严河问,“我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也不懂行情。”
  侯军这样一个专门做音乐综艺的导演,肯定是知道的。
  果然,他想了想,说:“像这种只是在节目上翻唱一次的话,又是一首新歌,传唱度还没那么高,价格也不高,大概就是五千到一万不等。”
  陆严河明白了,“好,谢谢候导。”
  侯军说:“什么时候你跟你经纪公司那边处理好了,有机会再来我们节目玩一玩啊。”
  “有机会一定,谢谢候导。”陆严河说。
  随后,他就收到了宋林欣的名片。
  他还没加人家呢,人家的好友申请就来了。
  看来侯军是两边都推了名片。
  陆严河通过了宋林欣的好友申请,跟她打了个招呼。
  宋林欣说:你好,我是宋林欣。
  陆严河在这之前从来不认识宋林欣是谁,他跟人家寒暄了一番,才知道宋林欣也才刚出道没有多久。
  两个人聊了聊,随后就进入了正题,宋林欣向陆严河提出了在节目上翻唱这首歌的请求。
  陆严河大方地同意了。
  宋林欣问他人在哪儿,回头要签一份授权书,拿了这个授权书,人家节目才肯她在节目上唱这首歌。
  陆严河惊讶不已,没想到现在版权保护做得这么到位了。
  他稍后又请李治百家的法务帮忙,看看他跟星娱的合同内容,包不包括代理他自己创作歌曲的版权。
  幸好当初签的合同没有太坑,确实如侯军所说,就是一个演出代理经纪,不包括他自己创作的作品代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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